邯郸初中生被害案:核准追诉有先例吗?如何量刑?| 国是说法


文/陈昊星

邯郸学生被害案有了最新进展。

8日消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什么是核准追诉?此前是否有先例?

什么是核准追诉?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17条新增第3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提醒,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启动对12至14岁儿童的追责程序:犯罪类型必须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犯罪手段必须特别残忍或造成严重后果,具有恶劣社会影响;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时,追诉必须基于刑法明确规定的罪刑,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此前是否有核准追诉先例?

据悉,自2021年3月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刑法》规定,对上报的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依法开展核准追诉工作,对其中犯罪情节恶劣,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案件依法予以核准追诉,对于未核准的案件也开展了相应的矫治教育和被害人救助保护工作。

邯郸学生被害案并非唯一被核准追诉的案例。

2022年,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13岁未成年人刘某涉嫌用残忍的方式杀害8岁女童,2024年2月4日,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由甘肃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向通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月20日,该案改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意追诉其刑事责任。

三位未成年嫌疑人会如何量刑?

最高检核准后,三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明确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刑事责任的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刑法》第17条规定了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犯罪时应负的刑事责任: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此次邯郸学生被害案中,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会如何量刑?

张明认为,首先在法律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判处死刑。其次在一般情况下,对于未成年人,法律不倾向于判处无期徒刑。因此,根据目前情况看,预计这三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张佳华看来,法律禁止对未成年人适用死刑,此案极大概率也不会适用无期徒刑。具体量刑范围还需等待犯罪事实和证据的进一步确认,包括尚未确定的量刑事实和相关证据。

多位法律人士补充说,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目前依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单纯依靠刑事责任追究和刑罚并不能完全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未来依旧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分级干预和矫正体系,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进行系统预防和治理。

责编:魏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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